2020年6月,苏尼特左旗法院受理了白某与李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经审理判决白某与李某离婚后,双方矛盾更加严重,近两年来,白某未能如愿与儿女相见,望子心切的白某向本院申请探望其儿女。承办法官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了解到李某与其两个孩子居住在通辽市某旗县,便与申请执行人白某一同去奈曼旗,积极开导李某,阐明法理,实现了白某探望权。
2020年11月18日,苏尼特左旗如约迎来了瑞雪,也带来一丝丝寒冷,白某一家人的情况也时时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专程驱车来到白某家中对这起案件进行案后回访。在得知白某且时常与孩子联系,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时,法官感到十分欣慰,同时建议白某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关爱,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白某说道:“跟你们去见姑娘以后,孩子变的比以前爱说话了,开朗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也感谢法官一直惦记我这事,冒着大雪亲自来家里回访”。
2018年以来,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法官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建立执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通过调查回访、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拓宽法官与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渠道,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增进人民法院与涉案群众的感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关怀,有利于彻底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